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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行为规范十条

[日期:2008-06-07] 来源:奉化市莼湖镇中心小学  作者:38度半 [字体: ]
  1、树立为国教子的思想,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。

  2、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,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。

  3、培养子女良好的学习习惯,要求适当,方法正确。

  4、培养训练子女良好的生活习惯,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,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。

  5、引导子女参加力年能及的家务劳动,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,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。

  6、爱护、关心、严格要求子女,不溺爱、不打骂、不歧视,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。

  7、要举止文明,情趣健康,言行一致,敬业进取,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。

  8、保持家庭和睦,创建民主、平等、和谐的关系,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。

  9、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,针对子女年龄特征,个性特点实施教育。

  10、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,互相配合,保持教育一致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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